公衛系各類獎學金(請依每年公告時間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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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名稱 |
獎學金 金額 |
申請資格 |
名額 |
檢具資料 |
申請 時間 |
1 |
3萬元 |
公共衛生學系二年級以上學生,具有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 一、上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三、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書卷獎除外)。 |
3名 |
一、專用申請書1份。 二、上學年度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單一份。 三、各項活動、服務相關策劃、辦理、或成績優異等證明或佐證資料。 *若同學曾參與的活動或服務是與本系相關的活動或服務例如擔任系學會幹部、服務隊幹部、班代等,將由系辦審核同學所寫的事項,不需要另外提供證明資料。 |
上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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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萬元 |
一、以臺大公衛系學生為優先。若有餘額,公衛學院研究生亦可申請。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70分以上。 三、操行成績在80分以上。 四、以家境清寒或經學生導師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者為優先。 |
2至3名 |
一、本校申請書1份。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乙份。 三、導師推薦信或3名以上同學提名推薦。 四、其他參考資料:如全戶所得證明或家境清寒相關證明(清寒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等。 |
上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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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8,000元 |
一、公衛系大學部在學學生(不含休學及延畢生) 二、設籍於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市、台中市、彰化縣市、南投縣市、高雄市、屏東縣市者6個月以上。 三、本人或2等親以內曾經罹患癌症。 *如無符合者,則至少必須符合辦法第四條第一、二項(繳交文件除右列第四項外皆必須繳交),以成績擇優錄取。 |
2名 |
一、本校申請書1份。 二、學生證影本(須加蓋當學期註冊圓章)或在學證明正本。 三、含有申請人及2等親在內的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不同戶籍請分別附上。 四、本人或2等親以內醫生診斷證明正本(如為影本,則需有醫院與正本相符章)。 五、獎懲紀錄正本與前一學年本校在校成績單正本。 |
上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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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萬元 |
一、公共衛生學系大學部學生(大一生於下學期再辦理申請) 二、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或經學生導師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者 三、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無懲處紀錄者。 |
1名 |
一、專用申請書1份。 二、自傳。 三、歷年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證明。 四、政府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如無者請檢附前一年全家人國稅局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或無法取得全戶所得資料者,則由導師出具說明文件或於專用申請書上晤談欄位說明。 五、申請人本人郵局、華南或玉山銀行3者擇一存簿封面影本。 |
上、下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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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0元 |
修習當年度臺大公共衛生學系「公共衛生專題研究」課程,並參與海報展之同學,得為本獎學金之獎助候選人。 |
1名 |
一、本校申請書1份。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 三、公共衛生專題研究成果海報A4列印。 |
下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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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萬元 |
一、就讀本系學士班之高中應屆畢業本國學生。 二、入學成績優異、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其他優秀表現。 三、續領條件:達到規定條件可續領。在學期間最多可領80萬。 |
1名 (另有不分院名額及學院增額,需經審查委員會核定給獎) |
一、傅鐘獎學金申請書1份 二、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本校僅接受中華郵政、華南銀行、玉山銀行3間金融機構帳戶,尚未開戶者,請盡快擇一開戶。 三、優良事蹟證明文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學測或分科測驗成績單、國際重要競賽獎狀、海外大學入學通知書等。 四、獎學金申請就學計畫書 。 |
大一入學時。(每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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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約6萬多元(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 |
一、本系二年級至四年級學生(不含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前一學年修習本院開授之課程達十學分以上,等第績分平均(GPA)名列該年級前百分之十,且未受懲處者。 二、本獎獲獎者於同學年度不得兼領本校傅鐘獎學金。同學年度本獎、海推獎學金及國際學生助學金僅限領取一種獎助學金,若本獎之獎學金金額高於海推獎學金或國際學生助學金時,由本獎學金補足差額。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公共衛生學系臺大校長獎施行細則 |
2-3名(以前一年度十月十五日學士班具正式學籍之非應屆畢業在學人數百分之二計算) |
一、本系臺大校長獎申請書。 二、本校歷年成績單及歷年名次證明書。 三、獎懲紀錄證明書。 四、其他有利審查之文件及推薦信。 |
每年9-10月 |
校/院級獎學金(請依每年公告時間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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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獎學金 金額 |
申請資格 |
名額 |
檢具資料 |
申請時間 |
1 |
3萬元 |
對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含碩一新生)之本國籍(不含延畢、休、退學與研究所碩二以上學生)。 凡持本校前一學年學業等第績分GPA平均 3.38 (百分制80分)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不良紀錄者。如於本校就學期間曾獲獎者不得再申請。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
2名 (全院) |
二、本校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需有本校前學年度上、下學期之GPA平均)與名次證明正本1份、獎懲紀錄證明正本1份。 三、全家人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影本1份。 四、政府低收或中低收清寒證明正本(如無者則一律檢附全家人前一年國稅局或稅捐處所得資料清單正本或有國稅局浮水印之影本)1 份。 |
上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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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萬元 |
限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本籍生優先),清寒或績優都可以申請。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GPA)3. 5 以上,無不及格科目,且無任何懲處紀錄。 獲獎者於當學年度上下學期不得再申領校內、外其他獎助學金。 |
1名 (全院) |
一、校友基金會專用申請表、切結書(附照片、學生證影本需加蓋註冊章)。 二、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正本(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彩色記事)。 三、自傳(內容須說明家境與對未來期望至少1頁A4)。 四、其他證明品學兼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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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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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萬元 |
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之本籍生,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平均 GPA3.5(百分制 81.50 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85 分以上。(以品學兼優且家 境清寒者為優先) |
1名
(全院) |
一、本校用申請書。 二、上學年學業成績單正本。 三、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書正本各 1 份。 四、在學證明。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3-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五、當學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切結書。 |
上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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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萬元 |
本校大學部同學學年平均85分以上,家境清寒需要經濟補助,且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獲得本獎學金可兼領其他獎助學金。 |
1名 (全院) |
一、本校用申請書。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獎懲紀錄證明、操行正本。 三、自傳。 四、1年內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政府低收證明(若無則檢附年度國稅局全戶所得清單) |
上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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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萬元 |
本校大學部、研究所同學,成績80分以上,家境清寒優先。 |
1名 (全院) |
一、本校用申請書。 二、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 三、戶籍謄本、清寒證明書各一份。 |
上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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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萬元 |
一、領取獎學金時需為本學院在學學生(休學者無資格申請)。 二、大二(含)以上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 80 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無懲處紀錄者。大學一年級新生,於高中(職)成績優良、德行評量及綜合表現評語優等(未被記過處分),且每科成績均須及格,且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金者。 三、以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或經學生導師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者為優先。 四、未曾接受本獎助學金之在學學生。 |
每學年大學部 4 名(大一至大四各 1 名),研究所3 名。 |
一、專用申請書。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及操行成績正本1份。 大一新生繳交高中(職)三年學業成績證明(包括德育、智育、綜合表現評語)正本 1 份。 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前一年全家人國稅局全戶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2.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或無法取得全戶所得資料者,則由導師出具說明文件或於專用申請書上晤談欄位說明。 四、全戶戶籍謄本(記事不省略) |
上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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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限 10萬元 |
凡本院大學部及碩博士班學生(包括當學期已完成註冊手續之研究所錄取生) 一、參與海外實習或交換計畫之活動。 二、參與偏鄉社區研究與經營。 |
(全院) |
一、海外實習或交換者: 1.申請表。 2.中英文版之歷年成績單及課外社團活動證明。 3.自傳及其他海外實習單位或交換單位要求之相關資料。 4.海外實習或交換活動日程表、海外實習或交換有關資料、相關外語能力證明(如托福、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等證明)及其它有助審查之資料。 二、參與偏鄉社區研究與經營者: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偏鄉社區營造優良計畫甄選辦法) 1.申請表。 2.中文履歷。 3.自我介紹。 4.研究計畫提案及經營計畫。 5.財務證明及需求說明。 |
隨時收件,每年一月初與七月初各審件一次,一年共審件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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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歐美最高為三萬元;大洋洲最高為二萬二仟五百元;亞洲最高為一萬五仟元 |
本院在學學生 |
(全院) |
繳交資料請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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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收件,每年一月初與七月初各審件一次,一年共審件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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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000元 |
具本院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者,得推薦為學生利他獎受獎人: 一、發揮互助精神,友愛照護同學。 二、帶動良好風氣,足為青年典範。 三、熱心公益活動、協助推動社會革新。 四、其他利他關懷之重大事蹟。 |
3名(全院) |
下學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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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額由臺大公衛校友會理監事會議決定 |
臺大公共衛生學院在學學生,不含本獎項申請期間休學者。其學業成績良好,且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積極參與或開創公共衛生相關活動。 二、勇於參加學院系所創新教學及服務活動者。 三、參與學術研究或論文發表。 四、積極參與其他院外活動,足以說明其延伸公共衛生之服務或開創精神,並具備領導及解決問題等潛力(或能力)。 另,得填送推薦書,由系所推薦若干名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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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 |
下學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