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2022/04/08
考選部111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公共衛生師」考試訊息

轉知考選部公告訊息:

111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公共衛生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

 

一、考試日期及地點:111年7月30日(星期六)至7月31日(星期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

二、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111年4月12日(星期二)起至4月2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

         ♦ 須於111年4月22日前繳交報名費,並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含當日,郵戳為憑),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 採集體報名之應考人,請下載報名表件,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並將報名履歷表(背面貼妥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實習證明等證明文件,以及准予附條件應考申請表於前揭報名收件截止日期前,交學校承辦人以集體報名方式辦理。繳費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

 

其他詳請參閱考選部公告,網址:https://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4562

 

 

提醒:

※採集體報名者,報名時請正確點選現在就讀之學校名稱,務必登打在校生學號,並請將報名履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學校承辦人統一收繳,切勿個別寄出,以利考選部辦理相關作業。

※考試通知書上有加註「准予附條件應考」之應考人,未依規定繳交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應考;已應考之科目均不予計分。其所繳報名費不予退還。

 

本系應屆畢業學生採集體報名者,請於規定期限內將報名資料送至系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