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系

國立臺灣大學輔系相關規定查詢網頁(網址 

115學年度 

招收名額

12

申請資格

1.符合本校學生修讀輔系辦法第三條規定。

2.前一學年每學期等第績分平均(GPA)2.93以上或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前20%以內。

3.請繳交輔系申請說明書乙份,簡述:(1)對公共衛生的認識、(2)申請輔系的理由、(3)修課規劃以及(4)是否同時申請輔修他系。 

4.繳交方式:以A4規格、12號字型、單行間距、二頁為限,並以PDF檔型上傳至轉輔雙申請系統。請務必自行確認上傳資料無誤,逾期不予受理。

錄取方式及占分比例

錄取方式:以申請人之學業成績、申請書審查為錄取依據。 

占分比例:100%

其他

必修科目

1.自本系下列必修課程選修21學分

  公共衛生學〔02班〕(2), 健康社會學(3), 生物統計學一(3), 生物統計學二(3), 環境衛生學(2), 健康與社會行為導論(2), 公共衛生行政與管理(2), 職業衛生(2), 流行病學(3), 流行病學實例討論(2), 公共衛生法(2) 

2.自本系領域專長課程任修8學分

選修科目

最低修習學分總數

29

備註

1.申請方式為上網登記,於本校行事曆規定申請期限截止前未上網登記、未將輔系申請說明書上傳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補辦申請手續。

2.輔修本系學生之原科系必修科目若與本系輔修規定科目相同,不得兼充,本系所列必修課程扣除與原科系必修相同者,可修習學分不足21學分時,須自本系領域專長必修課程中任修課程補足學分。 

3.本系得不足額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