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士榮譽學程
▎公共衛生學系學士榮譽學程
為鼓勵對學術研究具有興趣之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學生,透過研修具難度、深度且學習評量嚴謹之進階課程,及早投入特定知識領域進行研究,以培育具備創新能力及國際競爭力之研究人才,本系依校「學士榮譽學程實施要點」設立「公共衛生學系學士榮譽學程」。
▎申請資格
本系(含雙主修)大二(含)以上學生,申請前每學期等第積分平均(GPA)達 3.3 以上者,始得申請本學程,經本委員會審核同意後修讀。
▎申請管道
每學期甄選一次。欲修讀本學程者,須於每年7月15日或12月15日前檢附「臺大公共衛生學系學士榮譽學程申請書」及歷年成績單正本向本系提出申請。
▎修課規劃
一、修讀本學程之學生,由本委員會指定本院教師擔任其課程指導教授,指導修課規劃。
二、修讀本學程之學生應在三年級下學期開學前自行選擇本院教師擔任其學士論文指導教授。
三、修讀本學程之學生應修習下列課程合計達15學分,且各科等第積分(GPA)均須達 3.3:
(一) 研究法課程 2‐3學分:自公衛學院各所開授之研究法相關課程擇一修習。
(二) 進階課程9‐10學分:自公衛學院各所開授之U或M字頭課程修足學分。
(三) 學士論文3學分:繳交學士論文並做公開演講。
四、學生應修習之課程經課程指導教授同意後提委員會認定。若指定之課程指導教授與論文指導教授對修習課程有不同意見,由委員會討論決議。
▎審查
學生修畢本學程應修課程且達到前述之成績標準,並完成學士論文後,得於修業期間提交歷年成績單與學士論文向本系申請資格審核 審核申請表
經本系及教務處審核通過者,得於學位證書、歷年成績表及相關文件加註「公共衛生學系學士榮譽學程」。